110-1研究所宿舍申請公告

一、 申請對象:非住宿生,且設籍於臺北市、新北市(除偏遠十區)以外滿兩年以上之碩、博士班學生(含父母),不包含在職專班學生。

二、 申請時間:110年7月15日(四)上午9:00起至7月26日(一)下午5:00止,逾期恕不受理。

三、 申請方式:一律網路申請https://housing.ntu.edu.tw/graduate,以學號與身分證字號或居留證號碼登入。同學可同時申請BOT宿舍,若兩者皆抽中只能擇一入住。欲申請太子學舍者,請於7月15日(四)上午9:00起至7月25日(日)下午5:00止至https://ntudorm.prince.com.tw/ 登記抽籤。

四、 申請結果:110年7月29日(四)下午2:00公告抽籤結果於申請網頁,請同學自行登入查詢抽籤結果,抽籤順序如下: 

  1. 身心障礙學生(須驗學生本人身心障礙手冊)
  2.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學生(須驗證明)
  3. 離島及原住民學生(須驗戶籍謄本,父母與本人皆設籍離島滿兩年以上)
  4. 外籍生及僑生就讀本校第一學期者
  5. 至申請日止,學生本人及父母設籍臺北市、新北市、基隆市、桃園市以外滿兩年以上者。
  6. 至申請日止,學生本人及父母設籍桃園市、基隆市或新北市偏遠地區(三芝、石門、金山、萬里、瑞芳、貢寮、雙溪、平溪、坪林、烏來等十區)滿兩年以上者。

※有特殊需要之學生,得持學生特殊需求報告表及證明文件向學生住宿服務組申請。※有優先住宿情形者,請於線上申請時勾選優先住宿選項,並於申請期間將應驗之證件上傳。若驗證後不符合優先住宿資格者,恕無法提供住宿。

五、 入住時間:110年9月15日(三)起,至各宿舍輔導員辦公室辦理入住,可能因疫情做彈性調整。

六、 入住須知:抽中宿舍後,於進住時需繳驗戶籍謄本(包含父母及本人)與學生證或錄取通知書繳費收據,若資格不符,即取消住宿資格。可住至正常修業年限結束(以入學年度起算修業年限),無須重新申請。

七、住宿地點為研究生宿舍,申請時可選擇總區宿舍或城中宿舍之志願,請同學依個人需要填寫志願。

八、未抽中宿舍者會隨機分配候補號,一有床位空出即依序候補並發Email 通知,同學可隨時登入系統(https://housing.ntu.edu.tw/graduate)查看候補情形。往年開學前男生約可補200人,女生約可補100人,但每年情形不同,請自行參酌。

九、暫定候補序號將持續候補至110年12月31日(五)後作廢,若入住日期延後,候補序號將延後作廢。

若有問題,請洽住宿組研究所承辦人-林小姐,電話:02-3366-2266,Email:shihmei1206@ntu.edu.tw
 

敬祝 學安
學生住宿服務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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